学科名称:土木工程
Civil Engineering
归属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 学科代码:0814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新时代要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实践能力、团队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
三、研究方向
1. 岩土工程
1)岩土工程与地下结构
2)岩土加固理论与应用
3)黄土力学与工程
4)岩土工程测试技术
2. 结构工程
1)工程结构设计理论及应用
2)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3)工程结构健康监测与加固
3. 市政工程
1)道路现代设计理论与应用
2)给水排水理论与技术
4.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1)地质灾害防治理论及技术
2)工程结构隔震减震及控制
5. 桥梁与隧道工程
1)桥梁结构设计理论及应用
2)隧道结构设计与施工技术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 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爱国主义与法制教育。研究生应该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程学习及时事形势教育。
2. 指导教师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提交学院审查,报学校备案。
3. 培养方法采取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课程采用授课与自学相结合。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创新实践并重。
4. 采取指导教师和导师群联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5. 指导教师应定期检查研究生学习和研究情况,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的训练和培养。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本学科硕士至少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19学分,包含公共学位课7学分(含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外语),本学科的专业基础学位课12学分;实践环节(包含创新创业实践)不少于2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1学分(本学科选修课,也可在全校研究生课程中选几门相关课程)。凡其他学科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制定补修本科课程计划,交学院主管领导审批,研究生院备案。补修课程学习通过后记录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设置及学分见后表。
六、必修环节
1. 学术讲座(1学分)
硕士研究生须至少参加6次学术活动,并填写《我校研究生学术讲座考核表》,每次应撰写5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报告须注明参加学术活动的时间、地点、报告人、报告题目, 经导师确认后报学院审核,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2. 实践环节(1学分)
实践环节可以是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其中,教学实践包括协助教师辅导课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等,社会实践包括参与行政管理、社会调查、支教、扶贫及其他服务等,科研实践包括参与研究指导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等。实践完成后,学生填写《我校研究生实践考核表》,需撰写不少于 3000 字的社会实践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实践过程概述及体会、感想等,并附必要的佐证材料,经导师确认后报学院审核,审核合格后获得1学分。
3. 取得执业注册资格(1学分)
在校期间通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考试,学院审核通过后记 1 学分。
七、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从开题通过到最终完成应不少于12个月。
1. 选题及开题
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在开题前3~4个月进行。导师应根据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学生选题。开题答辩在学生入学后第三学期进行,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等须符合《我校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组织管理工作规定(学术型)》。
2. 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学生入学后第四学期进行。中期检查报告的内容和要求等须符合《我校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组织管理工作规定(学术型)》。
3. 论文答辩
学生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校硕士学位英语考试,且已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了1篇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后,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须符合《我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工作规定》。
八、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完成课程、实践、创新和论文发表等培养环节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中期和答辩后,方能申请硕士学位。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生的学位申请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授予学生硕士学位。